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该消息由央视新闻于10月10日报道。
此次修订主要涵盖五个重点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 第一,推动智慧监管升级。 鼓励“互联网 + 人工智能”在监管中的应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视频数据接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系统。同时,赋予监管部门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力。
- 第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其职责并加强培训考核。食品生产企业需建立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邮政快递企业需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此外,规范委托生产行为,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资质要求。
- 第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新增“学校食品安全”专节,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新增“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实施分级备案管理,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跨境电商企业需承担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的安全主体责任。
- 第四,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扩展至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被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实行备案管理。规范食品标签和商业宣传,禁止虚假误导行为。严格食品检验管理,规范委托检验流程。
- 第五,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根据违法类型设定差异化处罚幅度。落实“处罚到人”原则,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补充新增义务的处罚条款,提高违法成本。实施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推行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完善修订草案,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尽快完成修改,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化解风险、强化监管执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